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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点实施三大任务 突出绿色发展 建设美丽十堰



1月4日上午,十堰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开幕。会上获悉,2018年十堰坚持节约优先、保护优先、自然恢复为主,重点实施持续整治环境污染、加大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力度、努力创建全国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三大任务,建设天蓝、地绿、水清的美丽十堰,还自然以宁静、和谐、美丽。

持续整治环境污染。坚持全民共治、源头防治,坚决打好大气、水、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。持续改善环境质量,巩固城区空气质量达标成果,全市地表水水质优良比例87.5%以上,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%。全面完成神定河水质净化、泗河污水处理扩能改造等工程,新建改造污水管网40公里,确保85座乡镇污水处理厂竣工运营。完善“河长制”长效管理,确保“五河”等河流水质达到考核标准,丹江口水库水质稳定达到Ⅱ类以上。全面实施“土十条”,加强土壤污染管控和修复。加大节能减排力度,完成单位GDP能耗、二氧化碳排放控制性目标任务。狠抓突出环境问题整改,坚决按期完成整改任务。

加大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力度。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,共抓大保护、不搞大开发。严格落实生态红线管控,启动勘界定标工作,进一步明确管控范围内的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。持续开展“绿盾”“精准灭荒”等行动,实施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点工程,优化生态安全屏障体系。深化国土资源节约集约示范市创建。守牢耕地红线,改良土壤、提升地力,确保耕地保有量303万亩以上,基本农田245万亩以上。做大绿色增量,护好绿色存量,提升绿色质量,实施好天保、长防、新一轮退耕还林等工程,新造林12万亩、义务植树1000万株以上。加大地质灾害防治力度,持续推进石漠化防治、水土保持、小流域综合治理等生态项目建设。

努力创建全国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。增强绿色发展意识,提高绿色发展能力,让老百姓享受更多的绿色发展成果。加快发展节能环保、清洁能源等产业,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。制订实施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三年行动方案,全面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、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试点等工作,完善失职追责考评机制。(宣教中心 叶相成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