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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堰35%国土面积纳入生态保护红线

湖北省人民政府日前公布湖北省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方案,我市35%国土面积纳入生态红线保护范围,占比超全市国土总面积三分之一,高于全省生态保护红线约22.30%比例。

我市划入地块属于鄂西北秦巴山区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保护红线,其保护地主要包括4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、8个省级自然保护区、7个国家级森林公园、6个省级森林公园、6个国家级湿地公园、2个国家级地质公园、1个国 家级风景名胜区、3个省级风景名胜风区、6个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及重要水库等,面积为8320.3平方公里,占全市国土总面积的35.136%。其中丹江口市在全市被划入生态保护红线面积最大,为1855.1平方公里;十堰城区(不含郧阳区)被划入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为436.7平方公里。

作为国家南水北调中线工程的水源地、国家一级水源保护区、亚洲第二大人工淡水湖、重要湿地保护区,丹江口水库库区生态保护红线面积约 4468 平方公里,是湖北省三大生态保护红线重点划定区域之一。

据悉,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,是贯彻落实主体功能区制度、实施生态空间用途管控的重要举措,是提高生态产品供给能力和生态系统服务功能、构建国家生态安全格局的有效手段,是健全生态文明制度体系、推动绿色发展的有力保障。

我市将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,实现一条红线管控的主要生态空间,确保生态功能不降低、面积不减少、性质不改变。(宣教中心 叶相成 生态科 汤宇)